通过入籍申请和入籍许可获得韩国国籍的人必须放弃其原来的国籍或在韩国宣誓成为非国籍。如果您在获得韩国国籍后的一年内不遵守这些程序,您将失去来之不易的韩国国籍。
虽然说必须放弃外国国籍或承诺放弃外国国籍的人是外国人,但确切地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属于获得入籍许可时间的人
- 获得恢复国籍许可的人
- 大韩民国《民法》规定的成年年龄之前被外国人收养而取得外国国籍的人
- 65岁以后以在国外居住后永久居留为目的入境后获得恢复国籍许可的人
- 不顾自己的意愿,因外国法律和制度而难以放弃外国国籍的人,并提交了证明不可能放弃的文件的人
此类外国人放弃本国国籍、承诺不行使外国国籍、丧失韩国国籍、重新取得韩国国籍,可参考其他文章(参考)。
在本文中,我们总结了与放弃外国国籍相关的程序和文件,但每个国家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本文中,我们将以韩国最常见的中国为例,总结中国公民获得韩国国籍和放弃国籍的程序和相关文件。
整体流程如下。
入籍许可通知:
当您申请入籍时,移民办公室会通知您最终的入籍许可。
基本证书颁发:
基本证明书由主管市、县、区、邑、面、洞办事处签发。入籍后,会自动建立家庭关系登记簿,您可以前往主管政府机关办理。但是,您必须检查许可通知中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是否有拼写错误。
外(中国)国籍豁免或承诺
准备所需文件并前往中国领事馆申请放弃国籍。放弃公民身份的申请可在中国领事馆获得。(未出生婴儿的外国国籍宣誓书是另一份文件。以下是中国有关放弃国籍的指南)
| 中国使领馆部|
- 地址:首尔特别市中区退溪路18街103(南山洞2街50-7)
- 电话:02)756-7300、755-0453、755-0456
- 文件提交时间
。上午 9:00 至上午 11:00(周一至周五)
。下午 1:30-5:00(周一至周四) - 发行时间
。上午 9:00 ~ 11:50(周一至周五) - 所需文件:
- 1) 填妥的《国籍证明申请书》复印件一份
- 2) 韩国司法部入籍许可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3) 韩国户籍原件一份
- 4) 有效中国护照原件(领事馆领取)及复印件1份
- 5) 1张护照照片
- 6) 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父亲或母亲陪同,并须提交亲子关系证明(如亲属公证、出生证明等),且父亲或母亲须申请放弃国籍您必须在页面上签名并写上“我同意放弃我孩子(女儿)的中国国籍”。
获得放弃中国国籍的证明
申请放弃中国国籍后,归还中国护照等。
居民登记申请
准备放弃中国国籍的证明书和所需文件,并在主管邑、面或洞的办公室申请居民登记。
归还外国人登录证
如果您在完成居民登记后 30 天内未将其退还给移民局,您可能会因疏忽而被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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