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是有条件地授予在韩国居住的外国人所生子女的父母。
我们对附随的在韩国出生的非法居留的儿童实施有条件的救济措施。
但是,如果一直对所有在韩国出生的孩子实施,那么人们会非常担心副作用,例如家庭对儿童非法移民的大量涌入。
목차
1.申请期限:2021年4月19日至2025年2月28日
2.补救目标
○ ’21。2. 28.那些以前从小学毕业并且在申请时满足以下所有要求的人
①出生于韩国②在韩国居住超过15年③从申请之日起初中或高中或高中毕业
○’21。2. 28.那些以前从小学毕业并且 在系统实施之日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2.到28.满足以上所有3个要求并在此期间内申请的人员
3.对儿童的行动
○措施
–儿童和父母前往主管的移民和外国人办公室(办公室)申请
-移民局和外国人办事处(办公室)提交申请,进行实际情况调查等,为孩子提供符合条件*,并授予居留权
- 合规条件:遵守法律和秩序,保持真诚的学术生活等。
一。当前的申请日期‧如果您是高中入学
–授予居留身份(D-4),供其学习直至高中毕业
或者。截止申请日高中毕业的情况
-如果您符合出国留学或就业的要求,请更改居留身份
–如果您不符合更改出国留学或工作的居留身份的要求,请在一年内将您的居留身份授予或更改为临时居留身份(G-1)
一切。不遵守驱逐措施或违法行为等条件
-根据《移民控制法》,不允许取消居住身份或延长居住期限。
4.针对儿童父母(非法移民)的措施
○措施
–通常是离境,但为了养育未成年子女,允许在韩国暂时居留,直到非法居留的儿童从高中毕业或成年为止。
一。对父母侵害行为处以罚款
–申请儿童救济时,将向孩子的父母发出计划施加的罚款通知,以及父母非法居留的罚款和每个付款期*的减少额等。
*根据付款时间,将收取原始违规金额的30%〜100%
-如果父母支付了罚款,则采取措施,例如给予临时居留身份(G-1),直到孩子从高中毕业,并准许从事除居留身份以外的其他活动来抚养孩子。
或者。临时居留许可和离境措施
-儿童高中毕业或成年后,必须独自离开该国;如果他/她在不离开该国的情况下非法居留,则其离境措施和重新入境限制
5.申请方法
儿童和父母(监护人)来访并向主管的移民/外国事务办公室(办公室)申请(父母不能与儿童分开申请)
※孩子的住址是管辖区的标准,不包括分支机构。
6.所需文件
所需文件
–授予儿童居留权的综合申请(“《移民控制法实施条例》,附件第34号综合申请表)和详细说明([附件1]表格)
–儿童和父母护照
–在韩国证明孩子出生的文件(出生证明或本国的正式文件),
–小学,初中,高中的入学证明书或毕业证明书 ※如果真实姓名与入学证明书或毕业证明书上记载的名字不同,请提交由护照等证明的真实姓名的证明书。
–如果孩子的护照名称与韩国人姓名(现实生活用途或学校注册名称)不同,则可以确认 韩国人姓名的文件※带有韩国人姓名,家庭信件的过往入学证明(毕业证明)和其他可以确认韩国人姓名的文件姓名,在申请表格上注明韩国名字。
–证明住宿地点的文件(租赁合同等)
❍需提交的其他文件
-如果难以仅通过所需数据确定是否满足资格要求,则提交其他数据(确认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遗传鉴定文件,证明居住期限为15年的文件等)